Page 48 - 中華民國113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P. 48

第
 三
 章

           (二)面對健保財務收不抵支的問題,衛福部雖有回應未來財務改革方向,如多元管道挹注健保、總

46 額瘦身等,但未提出具體財源,所謂多元財源具體為哪些項目?相關的財源實際上能增加多少

                    收入?若無其他財源,需調升多少保險費率或補充保險費率?何時將超過法定費率6%上限?建
  全
  民 議均應有詳細評估。
  健
  康 (三)衛福部對於各界關心健保財務問題,回應解決方式之一為總額瘦身,將現行總額項目(如預防
  保
  險 保健、補助醫事人員待遇等)改由公務預算支應,但並未明列哪些項目移出由公務預算支應,
  會
  年 反而在114年度總額政策目標納入「鼓勵醫療機構提升人員薪資」,此部分屬應回歸公務預算項
  報

                    目,宜由公務預算支應。

         二、對114年度總額基期計算方式改變部分

         付費者委員意見

                 對於未執行、未導入預算,應提出明確的處理方式及未來規劃:
           (一)一般服務未執行、未導入的預算,本就應該自基期扣減,不應將未執行預算也納入基期,其複

                    利成長,對總額預算影響很大。
           (二)若考量新增項目第1年執行尚不穩定,暫不於基期扣減未執行、未導入額度,則應明訂未來處理

                    方式,如自執行第幾年起扣減未執行預算,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否則醫界不斷爭取於一般服務
                    新增預算,但未執行額度均不扣減,累滾入基期,預算隨成長率不斷增加,會造成編列預算但
                    不執行的惡性循環。

         醫事服務提供者委員意見

                 支持未執行、未導入預算不予扣減基期:
           (一)某些項目因為第1年甫執行,執行數不如預期,但未來會加強宣導落實執行,支持未執行預算不

                    扣減基期。若未執行預算須扣減基期,則執行數超過預算數,導致點值下降的項目,也應該相
                    對回補基期。
           (二)新藥、新科技之使用有遞延效應,雖第1年導入執行較少,後面幾年會成長快速,若未導入預算
                    須扣減基期,則預算不足時會造成點值下降,對醫界不公平。
           (三)現行點值已偏低,原因是總額成長率不足,預算編列不夠,為了讓點值更為合理,建議未執
                    行、未導入預算不扣減基期。

      中華民國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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