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中華民國112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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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方式、品質監測指標等),並提健保會報告。依健保署於會中的報告內容,該署擬藉由支付誘因提升
腹膜透析之可近性與照護品質,包含:鼓勵院所新設立腹膜透析室/中心開辦獎勵費(60萬點)、鼓
勵院所重新收治腹膜醫療獎勵費(40萬點)、醫院輔導其他院所新成立腹膜透析室/中心獎勵費(20
萬點),另有腹膜透析新發個案照護團隊獎勵費(依持續接受腹膜透析時間每月給予1萬~7.2萬點)、
轉診費(5千點~1萬點)等。
在聽取健保署的報告後,委員提出下列意見:1.執行目標與預期效益之評估指標,重複性高,建議
應以結果面為導向,提出能明確反映整體效益的量化指標,且執行目標值過於寬鬆,宜再重新審酌;
2.部分項目(如新發個案獎勵費、轉診費)支付點數高於總額相關計畫項目之獎勵點數,請健保署考量
支付衡平性,監測與評估支付誘因能否買到更具價值的醫療服務,並反映在民眾的醫療照護與品質;
3.部分項目之獎勵額度達數10 萬點,卻未明訂資格條件或最低執行數量,亦未明訂輔導推廣腹膜透析
院所之資格,宜再審酌計畫內容之適當性;4.腹膜透析病人初期需護理人員密切衛教與指導,建議將如
何提升腹膜透析的護理照護品質(包含人力與專業訓練)納入考量。經委員熱烈討論後,請健保署與
台灣腎臟醫學會參考所提出之建議,修正相關內容,以提升台灣腹膜透析的占率及照護品質,提供病
人及家屬較佳的生活品質。
本次會議的兩項報告案皆是總額協商時委員所關心的事項,因健保資源有限,委員期望透過事前
周詳規劃計畫的執行內容、事後確實檢討成效及改善,讓計畫內容逐步更臻完善,使健保資源能更有
效地運用,以提升我國醫療照護品質,促進國民健康。
出處:相關內容詳衛福部健保會第 6 屆 112 年第 4 次委員會議議事錄(112 年 5 月 24 日)(網址:https://dep.mohw.
gov.tw/NHIC/cp-1655-74804-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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