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至健保會報告與健保資源耗用
連動相關之業務情形;健保會也創下了一個紀
錄,健保總額協商多年,每年幾乎都有部門破
局,
108
年度各部門總額及其他預算(
107
年
9
月進行總額協商)全數達成共識,結果圓滿,
氣氛也較往年融洽,第
3
屆委員的任期,在
107
年底畫下了圓滿的句點,也為健保會歷史寫下
嶄新的一頁。
為落實健保財務收支連動、資訊公開透
明,及擴大民眾參與,於
102
年設立全民健康保
險會(下稱健保會),作為擴大社會參與全民
健保事務之溝通平台,及提供重要政策建言。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
5
條規
定,健保會每月召開委員會議,辦理保險費率
與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之對等協議訂定與分配、保險政策與法規之
研究及諮詢、保險業務之監理等法定任務。
健保會以委員會議議決方式,其委員皆為
各領域之菁英,提供該領域之專業見解,共同
為民眾謀求社會福祉,成員包含:被保險人代
表、雇主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專
家學者與公正人士、政府機關代表等類別,主
任委員則由專家學者與公正人士委員中之
1
人
兼任。
另健保法第
5
條規定,健保會於審議、協議
本保險有關事項,應於會議七日前公開議程,並
於會議後十日內公開會議實錄;並依據全民健康
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每年編具年終業務
報告,並對外公開,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供
外界瞭解健保會運作之情形。因此,除每月於網
站公開議程及議事錄外,並自
102
年起每年編印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乙冊,介紹年度各項
重點業務的辦理情形。此外,為使讀者立即掌
握
107
年健保會實際運作情形及相關成果,編列
「
107
年度大事紀」(如附錄二)供參考。
107
年值得一提的是,除首度召開跨司署
業務座談會,邀請國民健康署、疾病管制署、
第一章 前言
8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前言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