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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至健保會報告與健保資源耗用

連動相關之業務情形;健保會也創下了一個紀

錄,健保總額協商多年,每年幾乎都有部門破

局,

108

年度各部門總額及其他預算(

107

9

月進行總額協商)全數達成共識,結果圓滿,

氣氛也較往年融洽,第

3

屆委員的任期,在

107

年底畫下了圓滿的句點,也為健保會歷史寫下

嶄新的一頁。

為落實健保財務收支連動、資訊公開透

明,及擴大民眾參與,於

102

年設立全民健康保

險會(下稱健保會),作為擴大社會參與全民

健保事務之溝通平台,及提供重要政策建言。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

5

條規

定,健保會每月召開委員會議,辦理保險費率

與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之對等協議訂定與分配、保險政策與法規之

研究及諮詢、保險業務之監理等法定任務。

健保會以委員會議議決方式,其委員皆為

各領域之菁英,提供該領域之專業見解,共同

為民眾謀求社會福祉,成員包含:被保險人代

表、雇主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專

家學者與公正人士、政府機關代表等類別,主

任委員則由專家學者與公正人士委員中之

1

兼任。

另健保法第

5

條規定,健保會於審議、協議

本保險有關事項,應於會議七日前公開議程,並

於會議後十日內公開會議實錄;並依據全民健康

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每年編具年終業務

報告,並對外公開,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供

外界瞭解健保會運作之情形。因此,除每月於網

站公開議程及議事錄外,並自

102

年起每年編印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乙冊,介紹年度各項

重點業務的辦理情形。此外,為使讀者立即掌

107

年健保會實際運作情形及相關成果,編列

107

年度大事紀」(如附錄二)供參考。

107

年值得一提的是,除首度召開跨司署

業務座談會,邀請國民健康署、疾病管制署、

第一章 前言

8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前言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