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衛福部相關單位及健保署,透過委託研
究或召開專家學者會議方式,嘗試研提各部門
總額以『錢跟著人走』分配地區預算之較適方
案,期作為未來分配地區預算參考」之附帶決
議。為此,健保會將召開座談會,邀集專家學
者、醫院、西醫基層、中醫、牙醫等總額部門
相關團體,及健保署、社保司等單位,共同研
議,期能獲致兼顧各區醫療需求與實務,並為
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付費者代表均能接受
的地區預算分配方式,供未來參用。
三、持續精進評核會議之辦理方式
「總額執行成果評核會議」是總額協商
的前哨戰,期藉由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檢視總
額執行績效,並提供建言,以利年度總額協
商時,能納入更多具建設性的意見。
105
年評
核會議中,專家學者提出諸多改善建議,例
如:評核重點宜呼應一般服務項目與專款計畫
之預算占比(
95%
:
5%
),並配合調整報告
內容;各總額部門與健保署的報告,若具一致
性之項目(如滿意度調查結果、各區醫師數
等),建議由健保署統一提報;各總額部門則
聚焦於該評核年度之亮點項目等。
考量評核會議已行諸多年,有必要進行檢
討。因此,
105
年健保會將與健保署共同研商
上開建議事項,以為革新。此外,包括評核面
向、評核指標、評核方式等,未來也將系統性
地深入檢討,期能發揮評核會議之效益。
四、建置健保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審
核表,維護保險對象權益
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會已完成
3
項自付
差額特材案的討論,其中
2
項並分別於
103
、
104
年公告實施。
104
年委員為增進自付差額
議案討論的效率,針對前訂定「健保會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特材品項基本
資料檢核表」等,提出應予研修之建議,期於
會前蒐集更多適用資料,以利討論。這部分將
由幕僚會同健保署研商後,擬具修訂草案,新
增如:「資料完備」、「程序完備」、「保障
被保險人基本使用權益」等檢核項目,將於委
員會議確定後,作為日後討論自付差額議案時
依循。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