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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衛福部相關單位及健保署,透過委託研

究或召開專家學者會議方式,嘗試研提各部門

總額以『錢跟著人走』分配地區預算之較適方

案,期作為未來分配地區預算參考」之附帶決

議。為此,健保會將召開座談會,邀集專家學

者、醫院、西醫基層、中醫、牙醫等總額部門

相關團體,及健保署、社保司等單位,共同研

議,期能獲致兼顧各區醫療需求與實務,並為

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付費者代表均能接受

的地區預算分配方式,供未來參用。

三、持續精進評核會議之辦理方式

「總額執行成果評核會議」是總額協商

的前哨戰,期藉由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檢視總

額執行績效,並提供建言,以利年度總額協

商時,能納入更多具建設性的意見。

105

年評

核會議中,專家學者提出諸多改善建議,例

如:評核重點宜呼應一般服務項目與專款計畫

之預算占比(

95%

5%

),並配合調整報告

內容;各總額部門與健保署的報告,若具一致

性之項目(如滿意度調查結果、各區醫師數

等),建議由健保署統一提報;各總額部門則

聚焦於該評核年度之亮點項目等。

考量評核會議已行諸多年,有必要進行檢

討。因此,

105

年健保會將與健保署共同研商

上開建議事項,以為革新。此外,包括評核面

向、評核指標、評核方式等,未來也將系統性

地深入檢討,期能發揮評核會議之效益。

四、建置健保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審

核表,維護保險對象權益

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會已完成

3

項自付

差額特材案的討論,其中

2

項並分別於

103

104

年公告實施。

104

年委員為增進自付差額

議案討論的效率,針對前訂定「健保會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特材品項基本

資料檢核表」等,提出應予研修之建議,期於

會前蒐集更多適用資料,以利討論。這部分將

由幕僚會同健保署研商後,擬具修訂草案,新

增如:「資料完備」、「程序完備」、「保障

被保險人基本使用權益」等檢核項目,將於委

員會議確定後,作為日後討論自付差額議案時

依循。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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