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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3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表4-4     95~112年專科護理師甄審及格人數

                                 科別                                           人數

                                 內科                                           5,232
                                精神科                                            212
                                 兒科                                            250

                                 外科                                           4,695
                                婦產科                                            162

                                麻醉科                                           3,832
                                 合計                                          14,383
             資料來源:衛福部照護司



            七、 為建立中醫師臨床訓練制度 ,辦理「 中醫                          二、  為減少醫療糾紛 ,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辦
                 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 」,112年補                            理生產事故救濟並強化「 訴訟外醫療糾紛
                 助130家主要訓練機構 ,共輔導782位新                           處理機制 」,相關辦理成效如下:

                 進中醫師接受訓練 。另為培育中西醫合治
                                                               (一 )  自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日(105年
                 及中醫實證研究人才 ,強化中醫分科專業
                                                                      6月30日 )起 至112年12月31日
                 訓練 ,本部研訂「 中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
                                                                      止,共受理 2,233件。112年度共
                 審辦法草案 」及訓練基準規範; 112年核
                                                                      召開12次審議會 ,審定335件 ,其
                 定19家訓練機構、68位受訓醫師試辦專
                                                                      中306件符合救濟,救濟金額共新
                 科醫師訓練 ,評核教學量能及調整修訂前
                                                                      臺幣1億7,960萬元 。
                 開規範,至112年已有95位完成訓練且
                                                               (二 )  積極推動多元化訴訟外處理機制:
                 考核通過 ,已有效提升臨床專業能力 。
                                                                      1. 辦理「 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
                                                                        制試辦計畫 」,建立醫法雙調處
            第三節  友善醫護執業環境
                                                                        模式,112年度共22縣市參與,
            一、 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 、維護病人安全 ,住                                     受理調處案件共689件,調處成
                 院醫師已自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                                    立率為42.3%。【 註:統計數據為

                 準法 ,至於未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其他                                    自 112年 1月 1日至 112年 12月
                 聘僱醫師 ,因自主性高 、工作態樣多元 、                                  31日 】
                 工時認定複雜 ,爰本部同步推動醫療法修                                  2. 推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

                 法 ,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 ,將其工                                   法 」立法,該法於111年5月30
                 作契約 、職業災害補償及退休保障等事項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1年6

                 納入規範 。                                                 月22日經總統制定公布,並自
                                                                        113年1月1日施行,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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