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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04







                 實證研究人才,強化中醫分科專業訓練,                                   2.推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

                 本部研訂「中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法 」立法,該法於111 年5 月30
                 草案 」及訓練基準規範; 111 年核定16 家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1 年6
                 訓練醫院、57 位學員參與試辦中醫專科醫                                   月22 日經總統制定公布,預計

                 師訓練,評核教學量能及調整修訂前開規                                     113 年1 月施行。
                 範,截至111 年底止,已有64 位完成訓練                      三、為改善護理人員職場環境,持續推動各項

                 且考核通過,有效提升臨床專業能力。                               改革措施,以促使護理人員留任及回流,

                                                                 至111 年成果如下:
            第三節 友善醫護執業環境

                                                               (一 )護理執業人數增加,總離職率與空
            一、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維護病人安全,
                                                                      缺率下降
                 住院醫師已自108 年9 月1 日起適用勞動
                                                                      111 年底執業人數共18 萬7,519 人,
                 基準法,至於未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其
                                                                      較 101 年增加近 5 萬 1,000 人 。總
                 他聘僱醫師,因自主性高、工作態樣多
                                                                      離職率已由101 年13.14%降為110
                 元、工時認定複雜,爰本部同步推動醫療
                                                                      年10.13%;總空缺率由101 年7.2%
                 法修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將
                                                                      降為110 年4.7%。
                 其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及退休保障等

                                                               (二 )降低工作負荷、改善護病比與勞動
                 事項納入規範。
                                                                      條件
            二、為減少醫療糾紛,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1.104 年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正式
                 辦理生產事故救濟並強化「訴訟外醫療糾                                     項目,評鑑基準為各級醫院急性
                 紛處理機制 」,相關辦理成效如下:                                      一般病床之「 全日平均護病比 」              :



               (一 )自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日(105 年                                   醫學中心≦9 人、區域醫院≦12
                      6 月30 日 )起至111 年12 月31 日                          人、地區醫院≦15 人。
                      止,共受理 1,979 件。111 年度共                           2.護病比連動住院保險診療報酬:

                      召開12 次審議會,審定345 件,其                               107 年起再次擴大加成級距為
                      中311 件符合救濟,救濟金額共新                                 2-20%,鼓勵醫院改善護病比。

                      臺幣2 億2,970 萬元。                                  3.推動護病比法制化: 108 年2 月1

               (二 )積極推動多元化訴訟外處理機制:                                      日修正發布護病比條文納入「 醫
                      1.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                                 療機構設置標準 」規範( 醫學中

                        試辦計畫 」,建立醫法雙調處模                                 心≦1:9、區域醫院≦1:12、地區
                        式,111 年度共22 縣市參與,受                              醫院≦1:15),於同年5 月1 日正
                        理調處案件共359 件,調處成立                                式實施。

                        率為40.6%。【 註: 111-112 年度                       4.107 年2 月1 日開放「 護理職場爭
                        計畫為跨年度,統計數據為自111                                議通報平台 」,做為護理人員通
                        年4 月9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報職場爭議案件之管道,至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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