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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04
實證研究人才,強化中醫分科專業訓練, 2.推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
本部研訂「中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法 」立法,該法於111 年5 月30
草案 」及訓練基準規範; 111 年核定16 家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1 年6
訓練醫院、57 位學員參與試辦中醫專科醫 月22 日經總統制定公布,預計
師訓練,評核教學量能及調整修訂前開規 113 年1 月施行。
範,截至111 年底止,已有64 位完成訓練 三、為改善護理人員職場環境,持續推動各項
且考核通過,有效提升臨床專業能力。 改革措施,以促使護理人員留任及回流,
至111 年成果如下:
第三節 友善醫護執業環境
(一 )護理執業人數增加,總離職率與空
一、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維護病人安全,
缺率下降
住院醫師已自108 年9 月1 日起適用勞動
111 年底執業人數共18 萬7,519 人,
基準法,至於未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其
較 101 年增加近 5 萬 1,000 人 。總
他聘僱醫師,因自主性高、工作態樣多
離職率已由101 年13.14%降為110
元、工時認定複雜,爰本部同步推動醫療
年10.13%;總空缺率由101 年7.2%
法修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將
降為110 年4.7%。
其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及退休保障等
(二 )降低工作負荷、改善護病比與勞動
事項納入規範。
條件
二、為減少醫療糾紛,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1.104 年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正式
辦理生產事故救濟並強化「訴訟外醫療糾 項目,評鑑基準為各級醫院急性
紛處理機制 」,相關辦理成效如下: 一般病床之「 全日平均護病比 」 :
(一 )自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日(105 年 醫學中心≦9 人、區域醫院≦12
6 月30 日 )起至111 年12 月31 日 人、地區醫院≦15 人。
止,共受理 1,979 件。111 年度共 2.護病比連動住院保險診療報酬:
召開12 次審議會,審定345 件,其 107 年起再次擴大加成級距為
中311 件符合救濟,救濟金額共新 2-20%,鼓勵醫院改善護病比。
臺幣2 億2,970 萬元。 3.推動護病比法制化: 108 年2 月1
(二 )積極推動多元化訴訟外處理機制: 日修正發布護病比條文納入「 醫
1.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 療機構設置標準 」規範( 醫學中
試辦計畫 」,建立醫法雙調處模 心≦1:9、區域醫院≦1:12、地區
式,111 年度共22 縣市參與,受 醫院≦1:15),於同年5 月1 日正
理調處案件共359 件,調處成立 式實施。
率為40.6%。【 註: 111-112 年度 4.107 年2 月1 日開放「 護理職場爭
計畫為跨年度,統計數據為自111 議通報平台 」,做為護理人員通
年4 月9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報職場爭議案件之管道,至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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