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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                                       過工作坊等方式,邀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專業人員共同討論,針對機構服務模式之
                  一、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給付標準之身心
                                                                      調整方式,以更加符合CRPD第19條精神。
                      障礙者,每月核發生活補助費3,772 元、
                      5,065 元及 8,836 元,平均每月 34 萬                  三、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
                      5,998 人受益,111 年度補助 220 億 7,423
                                                                     (一 ) 111 年度全國設置37 家輔具中心,
                      萬餘元。
                                                                            提供民眾輔具評估、專業諮詢、宣
                  二、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照顧費,                                      導、維修等服務。

                      截至111 年度平均每月計4 萬9,885 人受                       (二 )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輔具費用,截
                      益,補助92 億3,131 萬餘元。                                    至 111 年底共計 6 萬 2,895 人次受
                                                                            益,補助5 億7,094 萬餘元。

                  第三節 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之照顧與                                  (三 )輔助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及老人
                            支持服務                                            上下樓梯,至111 年底已有12 縣市
                                                                            輔具中心提供爬梯機租借服務,總
                  一、推動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及家庭支持
                                                                            計服務2 萬9,071 人次。
                      服務:為促進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及社會

                                                                     (四 )提供身心障礙者復健所需醫療費用
                      參與,辦理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自立生
                                                                            及醫療輔具補助,111 年度計補助
                      活支持、生活重建、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9,942 人次,共計6,027 萬餘元。
                      社區居住等服務;另為協助減輕家庭照顧
                      負荷並給予照顧者支持,辦理身心障礙
                                                                  第四節 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
                      者臨時及短期照顧、照顧者訓練及研習等
                                                                  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各項身心障礙者休閒、
                      家庭支持服務。截至111 年底計3,102 萬
                                                                      育樂、研習等活動、增修無障礙網頁及充
                      6,683 人次受益,執行79 億4,097 萬餘元。
                                                                      實設施設備,111 年度計243 案,911 萬
                  二、促進機構照顧的小型化與社區化發展:                                 餘元。

                      111 年底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計265 所,
                                                                  二、111 年11 月13 日辦理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可服務2 萬1,846 人,實際服務1 萬7,534
                                                                      活動─「第26 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 」表
                      人,主要項目有: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
                                                                      揚典禮,透過得獎者分享生命事蹟,讓社
                      技藝陶冶、作業活動等。為輔導機構朝向
                                                                      會大眾更加理解身心障礙者之日常生活。
                      小型化、社區化發展,自110 年起透過公
                                                                  三、補助導盲犬訓練及宣導,111 年底合格導
                      益彩券回饋金主軸計畫,補助地方政府結
                                                                      盲犬29 隻,訓練中導盲幼犬149 隻。
                      合轄內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評

                      估針對機構內有意願之身心障礙者,協助                          四、辦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截至
                      嘗試使用社區居住等社區式服務,以使其                              111 年底設置專用停車位3 萬1,072 個,
                      回歸於社區生活。另委託辦理落實身心障                              發放專用車牌、專用停車位識別證37 萬

                      礙者權利公約第19 條之相關計畫,期能透                            671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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