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周年成果與未來展望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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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第一章 緣起與沿革
我國自 84 年 3 月 1 日開辦全民健康保險(下 參與等層面,並納入 100 年 1 月 26 日完成公布
稱健保),提供民眾完整的醫療照護,也大幅降 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修法內容,包
低就醫的財務障礙。然隨著人口老化、重大傷病 括建構權責相符的健保組織體制部分,將全民健
患者增加、醫療科技進步,與其他已實施健保的 康保險監理委員會(下稱監理會,側重收入監督)
先進國家相同,醫療費用與保費收入的年成長 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下稱費協
率,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差,造成財務缺口。當時 會,著重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定與分配),整
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福利部前身)及中央健康保 併為全民健康保險會(下稱健保會),期兩會合
險局(中央健康保險署前身)雖陸續推動各項抑 一能將醫療給付與財務收支通盤考量,落實二代
制資源浪費措施,及多元微調方案,但只能解決 健保「建構社會參與平台」及「財務收支連動」
短期之健保財務問題,較長遠的作法仍應進行結 之核心精神,此即為健保會之成立緣由。
構化的改革。
健保會在 102 年 1 月正式成立,除擴展原監
為解決全民健保財務困境,行政院於 90 年 理會與費協會任務外,更被賦予許多全新任務,
7 月 1 日成立二代健保規劃小組,由行政單位與 包括:1. 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下稱總額)之
上百位學者歷經 3 年規劃,提出二代健保改革方 對等協議訂定及分配:於協商總額時須併同考量
案,包含建構權責相符的健保組織體制、提高財 保險財務收支平衡;2. 保險費率之審議:依協議
源籌措的公平性、提升醫療品質及擴大社會多元 訂定之總額,審議該年度應計之收支平衡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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