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中華民國113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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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6億元。對此建議方案付費者委員表示尊                      口占率至少前進1%之建議,及參考付費者

80 重,並於第10次委員會議達成共識。                          委員意見,重新提送建議方案,於下次委

   全            至於中醫門診總額地區預算分配方               員會議續議。案經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攜回

   民  式,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原於第9次委員會                      討論,建議114年度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

   健  議建議維持113年度分配方式(即戶籍人                     率調升為16%,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為1.5

   康

   保  口數15%),風險調整移撥款1.5億元。健                   億元。對此建議方案,付費者委員表示

   險

   會  保署考量衛福部公告104年度總額時,已                     尊重,並於第10次委員會議達成共識。

   年

   報  明訂中醫門診總額地區預算分配,自105                     牙醫門診總額因自95年度起地區預算已

      年度起以5年調升人口占率10%為目標。惟                    100%依人口參數分配,爰依牙醫師公會

      至113年9年間計調升8%,尚未達調升10%                  全聯會的建議,保留3.8億元作為特定用

      的目標,建議要調升至少1%。付費者、專                     途移撥款。

      家學者委員的看法與健保署相同,且認為                      114年度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地

      北區人口成長率高,但就醫率及每人就醫                      區預算,經衛福部於113年12月30日核

      次數較低,為顧及就醫公平性,應積極調                      定,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之地區預算

      升人口占率。本案經討論後,決議請中醫                      分配方式,同意依協定結果辦理,並於

      門診總額相關團體採行健保署提出戶籍人                      114年1月9日公告,重點摘要如表3-8。

                 表3-8 114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核定結果

      地區預算            醫院
      分配公式
                                   西醫基層              牙醫門診

                 門診           住院

      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  53%          46%        70%         100%
      後保險對象人數
      (人口參數)

      各地區在總額實施前  47%          54%        30%         0%
      一年的醫療費用
      (費用參數)

                      6.5 億元       至少 6 億元           3.8 億元

                 用以持續推動各分區資 所涉執行面及計算(含 用於「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源 平 衡 發 展, 其 中 0.5 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 之論量計酬費用」、「牙醫特殊醫
                                   億 元 用 於 因 應 東 區 因 R 用途與執行方式)等相 療服務計畫」、「弱勢鄉鎮醫療服
      風險調整/特定用途 值( 各 地 區 校 正「 人 口 關細節,授權中央健康 務提升獎勵計畫」、「該區投保人

      移撥款        風險因子」後之保險對 保險署會同西醫基層總 口就醫率全國最高二區之保障款」

                 象人數)占率調升造成 額相關團體議定之,其 等 4 項特定用途,移撥經費若有剩

                 之財務衝擊             中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 餘,優先用於「高風險疾病口腔照

                                   用途與執行方式請送健 護計畫」,若再有剩餘,則回歸一

                                   保會備查       般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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