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中華民國113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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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6億元。對此建議方案付費者委員表示尊 口占率至少前進1%之建議,及參考付費者
80 重,並於第10次委員會議達成共識。 委員意見,重新提送建議方案,於下次委
全 至於中醫門診總額地區預算分配方 員會議續議。案經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攜回
民 式,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原於第9次委員會 討論,建議114年度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
健 議建議維持113年度分配方式(即戶籍人 率調升為16%,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為1.5
康
保 口數15%),風險調整移撥款1.5億元。健 億元。對此建議方案,付費者委員表示
險
會 保署考量衛福部公告104年度總額時,已 尊重,並於第10次委員會議達成共識。
年
報 明訂中醫門診總額地區預算分配,自105 牙醫門診總額因自95年度起地區預算已
年度起以5年調升人口占率10%為目標。惟 100%依人口參數分配,爰依牙醫師公會
至113年9年間計調升8%,尚未達調升10% 全聯會的建議,保留3.8億元作為特定用
的目標,建議要調升至少1%。付費者、專 途移撥款。
家學者委員的看法與健保署相同,且認為 114年度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地
北區人口成長率高,但就醫率及每人就醫 區預算,經衛福部於113年12月30日核
次數較低,為顧及就醫公平性,應積極調 定,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之地區預算
升人口占率。本案經討論後,決議請中醫 分配方式,同意依協定結果辦理,並於
門診總額相關團體採行健保署提出戶籍人 114年1月9日公告,重點摘要如表3-8。
表3-8 114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核定結果
地區預算 醫院
分配公式
西醫基層 牙醫門診
門診 住院
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 53% 46% 70% 100%
後保險對象人數
(人口參數)
各地區在總額實施前 47% 54% 30% 0%
一年的醫療費用
(費用參數)
6.5 億元 至少 6 億元 3.8 億元
用以持續推動各分區資 所涉執行面及計算(含 用於「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源 平 衡 發 展, 其 中 0.5 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 之論量計酬費用」、「牙醫特殊醫
億 元 用 於 因 應 東 區 因 R 用途與執行方式)等相 療服務計畫」、「弱勢鄉鎮醫療服
風險調整/特定用途 值( 各 地 區 校 正「 人 口 關細節,授權中央健康 務提升獎勵計畫」、「該區投保人
移撥款 風險因子」後之保險對 保險署會同西醫基層總 口就醫率全國最高二區之保障款」
象人數)占率調升造成 額相關團體議定之,其 等 4 項特定用途,移撥經費若有剩
之財務衝擊 中風險調整移撥款額度、 餘,優先用於「高風險疾病口腔照
用途與執行方式請送健 護計畫」,若再有剩餘,則回歸一
保會備查 般服務費用
中華民國1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