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中華民國109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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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歷年地區預算分配結果 此外,為因應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
各部門總額中,牙醫門診總額自95年 運作之需要,近年協商總額時健保會亦同
起地區預算已100%依人口參數分配,其 意各部門可以自一般服務預算移撥部分經
餘三個總額部門則依每年實際運作情形, 費,作為地區預算分配之風險調控、強化
逐步調升地區預算人口參數之分配占率。 弱勢人口與偏鄉之醫療服務,或平衡各地
截至109年,醫院總額門診依各地區校正 區醫療資源發展之用。其中,醫院總額設
「人口風險因子及轉診型態」後保險對象 立風險移撥款的時間雖較其他部門晚,但
人數分配的比率達51%、住院達45%;西 做法更具有前瞻性,除以偏遠地區、弱勢
醫基層總額達68%;中醫門診總額則於95 及特殊族群做為分配預算之參考因素外,
年改以試辦計畫分配,並於99年起採用 並運用該筆預算填補現行制度下醫療服務
修正後試辦計畫迄今,其中人口相關參數 的不足,包括:促進區域醫療整合,提升
為「各區去年同期戶籍人口數」,109年 癌症、糖尿病等疾病之照護品質,強化居
占率為13%。歷年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地 家醫療服務及精神醫療照護等。而中醫、
區預算之「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人 西醫基層則用於保障東區及撥補點值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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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占率協定情形及每人地區預算分配情 地區;牙醫因為已達100%依人口參數分
形如表3-8。 配,故其風險移撥款主要用於醫療資源不
表3-8 歷年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人數」占率之協定情形
單位:%
年度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部門別
牙醫門診 - 10 20 40 50 70 80 100
0 5 6 7 8 11 13 13 13
中醫門診 - 5 15 20 30
試辦計畫 註 2 修正後試辦計畫 註 3
試辦
西醫基層 - 5 15 25 40 60 65 65 66 67 68 68
計畫 註4
門診 - 註 5 10 15 38 45 46 50 51 51
醫院
住院 - 註 5 10 38 40 41 45 45 45
註:1. 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醫基層及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分別於 87 年 7 月、89 年 7 月、90 年 7 月及 91 年 7 月開辦。
2. 中醫門診總額採試辦計畫:事後分配預算,分配參數未含人口因素。
3. 中醫門診總額採修正後試辦計畫:事前分配預算,分配參數含人口因素(各分區戶籍人口占率)。
4. 西醫基層總額採試辦計畫:主要以各分區 94~96 年之 3 年平均總額預算占率分配。
5. 醫院總額 91 年 7 ∼ 12 月:不採地區預算方式分配。92 年因應 SARS 影響部分醫院營運,以不分季但分區的方式,
100% 依各區 91 年度門、住診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比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