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中華民國109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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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健保署及中醫師公會的努力,                                   健保署運用108年度醫院及西醫基
                   健保會委員皆給予支持及肯定,並提出多                                  層總額之「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自

                   項精進中藥用藥安全的建議,包括:研議                                  108年4月起將癌症免疫新藥納入健保
                   中藥改以論品項或論劑量方式支付、強化                                  給付,其有別於傳統的化學治療或標靶

                   中藥材的源頭管理及金屬檢測、研擬更具                                  治療藥物,能夠強化人體自身的免疫系

                   體的策略推廣中藥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統以攻擊癌細胞,具有毒性較低及可用
                   (如:列入中醫師繼續教育課程)、提升                                  於多種癌症的優勢,因此被視為癌症

                   民眾對中醫的認同度及滿意度等,委員所                                  治療的一大突破。然而,其藥費相對昂

                   提的意見,皆送請健保署後續與中醫師公                                  貴,每人每年藥費高達100萬元左右,
                   會檢討推動成效之參考,並期許能持續提                                  故108年給付適應症以晚期、轉移性之

                   升中藥用藥品質,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8大癌別為主,且病人須為無法接受化

            (四)檢討癌症免疫新藥給付規定                                            療,或經第一線或第二線治療無效後,
                   1. 癌症免疫新藥給付背景                                       方可使用。另為避免高昂的藥費支出,

                       癌症為國內十大死因之首,依據健                                 產生預算排擠效應,健保署針對此藥品
     120             保署統計,108年癌症新藥費用約10.27                             採年度目標額度管控,分配經費以8億

                     億元,占所有新藥費用(約16.31億                                元為上限。

                     元)之63%。健保會委員向來關切癌症                                  108年協商109年度醫院總額時,付

                     病人的用藥給付情形,每年於協商總額                                 費者委員主張應及早讓病人接受癌症免
                     時,均支持編列新醫療科技預算,以利                                 疫新藥治療,爰提出請健保署檢討給付

                     健保署逐年新增癌症用藥。                                      條件之建議,協商過程雖與醫界代表未
                                                                       有共識,惟最後經衛福部裁決,109年

                                                                       度醫院總額決定事項為:「請健保署檢
                                                                       討免疫療法藥品給付規定,如:檢討癌

                                                                       症提早期別適用之可行性,以利及早治

                                                                       療,提升病人治療效益,並於109年5月
                                                                       底前提報檢討結果」。

                                                                     2. 健保署依醫院總額決定事項檢討給付

                                                                       規定
                                                                         健保署依上開決定事項,滾動檢討

                                                                       癌症免疫新藥之給付規定,將院所登錄
                                                                       之病人生物標記(PD-L1)檢測、病情

                                                                       發展、藥品使用成效及副作用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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