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中華民國109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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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健保署及中醫師公會的努力, 健保署運用108年度醫院及西醫基
健保會委員皆給予支持及肯定,並提出多 層總額之「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自
項精進中藥用藥安全的建議,包括:研議 108年4月起將癌症免疫新藥納入健保
中藥改以論品項或論劑量方式支付、強化 給付,其有別於傳統的化學治療或標靶
中藥材的源頭管理及金屬檢測、研擬更具 治療藥物,能夠強化人體自身的免疫系
體的策略推廣中藥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統以攻擊癌細胞,具有毒性較低及可用
(如:列入中醫師繼續教育課程)、提升 於多種癌症的優勢,因此被視為癌症
民眾對中醫的認同度及滿意度等,委員所 治療的一大突破。然而,其藥費相對昂
提的意見,皆送請健保署後續與中醫師公 貴,每人每年藥費高達100萬元左右,
會檢討推動成效之參考,並期許能持續提 故108年給付適應症以晚期、轉移性之
升中藥用藥品質,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8大癌別為主,且病人須為無法接受化
(四)檢討癌症免疫新藥給付規定 療,或經第一線或第二線治療無效後,
1. 癌症免疫新藥給付背景 方可使用。另為避免高昂的藥費支出,
癌症為國內十大死因之首,依據健 產生預算排擠效應,健保署針對此藥品
120 保署統計,108年癌症新藥費用約10.27 採年度目標額度管控,分配經費以8億
億元,占所有新藥費用(約16.31億 元為上限。
元)之63%。健保會委員向來關切癌症 108年協商109年度醫院總額時,付
病人的用藥給付情形,每年於協商總額 費者委員主張應及早讓病人接受癌症免
時,均支持編列新醫療科技預算,以利 疫新藥治療,爰提出請健保署檢討給付
健保署逐年新增癌症用藥。 條件之建議,協商過程雖與醫界代表未
有共識,惟最後經衛福部裁決,109年
度醫院總額決定事項為:「請健保署檢
討免疫療法藥品給付規定,如:檢討癌
症提早期別適用之可行性,以利及早治
療,提升病人治療效益,並於109年5月
底前提報檢討結果」。
2. 健保署依醫院總額決定事項檢討給付
規定
健保署依上開決定事項,滾動檢討
癌症免疫新藥之給付規定,將院所登錄
之病人生物標記(PD-L1)檢測、病情
發展、藥品使用成效及副作用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