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中華民國112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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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ANNUAL REPORT 第二章
中華民國112 年 政策、法規之研究及諮詢、其他有關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業務之監理事項。另尚須討論依健保法第
45、72、73、74條規定,關於抑制資源不
三、法定任務 當耗用改善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公開
財報及醫療品質資訊等相關法規內容,六
(一)任務簡介 大法定任務如圖2-3。
健保法第5條明定健保會之主要職
掌,並規範運作過程中,須有財務收支平
衡、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等事項,希冀健
保會的運作更符社會期待。
健保會法定任務包括:保險費率之
審議、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
付費用總額之對等協議訂定及分配、保險
其他健保法 保險費率之審議 保險給付
所定健保會 範圍之審議
■ 健保法第24條
辦理事項 ■ 健保法第26條
健保會 ■ 健保法第51條
■ 健保法第72~74條 法定任務
■ 健保法施行細則 保險醫療給付費用
■ 健保法第5條 總額之對等協議
第4條 訂定及分配
保險政策、法規
其他有關保險 之研究及諮詢 ■ 健保法第61條
業務之監理事項
■ 健保法第60條
■ 健保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圖2-3 健保會法定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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