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中華民國112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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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ANNUAL REPORT                                                    第二章

中華民國112 年                           政策、法規之研究及諮詢、其他有關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業務之監理事項。另尚須討論依健保法第
                                    45、72、73、74條規定,關於抑制資源不
   三、法定任務                           當耗用改善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公開
                                    財報及醫療品質資訊等相關法規內容,六
    (一)任務簡介                         大法定任務如圖2-3。
                   健保法第5條明定健保會之主要職

             掌,並規範運作過程中,須有財務收支平
             衡、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等事項,希冀健
             保會的運作更符社會期待。

                   健保會法定任務包括:保險費率之
             審議、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
             付費用總額之對等協議訂定及分配、保險

    其他健保法      保險費率之審議                                                   保險給付
    所定健保會                                                              範圍之審議
                ■ 健保法第24條
     辦理事項                                                              ■ 健保法第26條
                健保會                                                    ■ 健保法第51條
 ■ 健保法第72~74條  法定任務
 ■ 健保法施行細則                                                         保險醫療給付費用
                 ■ 健保法第5條                                           總額之對等協議
   第4條                                                                 訂定及分配
               保險政策、法規
  其他有關保險        之研究及諮詢                                                 ■ 健保法第61條
 業務之監理事項
                ■ 健保法第60條
■ 健保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圖2-3 健保會法定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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