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中華民國112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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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13年度總額協商結果確認案及一般服務之地區預算分配

                                                                                                                                          健保會 112.10.18

      健保會已於本(112)年9月20、22日完成113年度總額協商,並確認各部門總額協商結論,為辦
理後續報部事宜,健保會於10月份委員會議(112.10.18)就113年度總額整體成長率進行確認(詳如
下表),其中:付費者方案總成長率為3.645%,醫界方案為4.672%,均落在行政院核定的總額成長率
上限4.7%內。113年度健保總額,付費者委員方案為8,667.1億元、醫界方案為8,753.0億元。

            達成共識                未獲共識兩案併陳      年度總額

113 年度                     醫院       西醫基層
醫療費用
        牙醫  中醫      其他                        付費者  醫界
        門診  門診      預算     付費者  醫界  付費者   醫界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金額(億元) 520.4 322.9  178.2                                                            約約
                           6,006.3 6,066.2 1,639.4 1,665.3 8,667.1 8,753.0

成長率/                                 增加
增加金額    2.436% 4.221% 20.39 億元 3.626% 4.660% 3.066% 4.697% 3.645% 4.672%

      健保會於協商113年度總額時,依循衛福部112年度總額交議函之指示,請各部門總額相關團體研
擬總額協商草案時,即配合該協商項目訂定相關KPI,包含:明訂試辦期程、成效評估標準等,以利後
續評估執行成效(擴大或持續辦理、減少預算或停辦)。故於10月份委員會議,就達成共識之牙醫門
診總額、中醫門診總額及其他預算,確認其新增或延續性項目之「執行目標」及「預期效益之評估指
標」。討論過程中,健保會委員認為總額協商草案是否完備、KPI是否明確,攸關協商共識之達成,乃
提出相關建議。爰會議決議,委員對於總額草案形成過程之相關建議(包含如何落實「執行目標」及
「預期效益之評估指標」之訂定與成效檢討),納入研修總額協商程序之參考,研修結果提12月份委
員會議討論。

      年度健保總額協商後,需接著進行地區預算分配,將四部門總額預算分配至健保六個分區。地區
預算分配有2項參數,一是「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人數」(R值),另一是「各地區在總
額實施前一年的醫療費用」(S值)。R值主要反映就醫人口需要,但會先校正人口風險因子,包括:
各分區投保人口年齡及性別指數,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另納入標準化死亡比及轉診型態等校正因素;
S值則是為避免預算重分配後對部分分區產生太大的衝擊,故將各地區在總額實施前1年的醫療費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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