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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3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住宅費用 、自購或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學                               醫療費用( 含門診與住院 ),計補助611
            生營養午餐費用補助 、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萬3,497人次 ,16億8,339萬8,000元。
            等服務 ,以確保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食衣住                            三、  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之醫療費用補助:

            行等基本需求的滿足 。                                          各地方政府為滿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在協助脫離貧窮自立方面 ,本部於105年                            之就醫需求 ,亦訂定相關法令規定醫療費

            6月6日訂頒《 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                                用補助標準 ,112年12月底補助7,506人
            法 》,112年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社會福利團                               次 ,計補助2億4,394萬餘元 。
            體辦理41項促進就業及自立脫貧等方案,共
                                                                 另低收入戶住院期間之膳食費全免 ,由各
            計補助3,542萬4,071元。
                                                             級政府分擔補助 ,111年本部及各地方政府計
                 近來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增加 ,物
                                                             補助218萬5,891人次 ,3億127萬餘元 。
            價上漲對經濟弱勢家庭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為
            加強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經濟安全,於112                            第三節  急難救助
            年1月至12月加發生活補助,低收入戶每人
                                                                 依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針對遭逢急
            每月發給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
                                                             難致生活陷於困境民眾 ,提供及時救助 ,紓解
            500 元 ,計加發生活補助共619萬5,928人次 ,
                                                             民眾經濟急困 。經直轄市 、縣( 市 )政府核予
            金額共43億2,312萬1,250元。
                                                             救助後 ,仍陷困者 ,依據「 衛生福利部急難救
            第二節  醫療補助                                        助金申請審核及核發作業規定 」轉報本部再核
                                                             予救助;另本部110年12月8日函修正「 強化
                 按社會救助法第18條 、第19條規定 ,現
                                                             社會安全網 -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執行核定單
            行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提供之醫療補助
                                                             位除原直轄市 、縣( 市 )政府及公所外 ,增列
            包括下列項目: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
            一、  健保費補助: 112年健保費之補助,計補
                                                             心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持續推展社工專業評
                 325萬8,360人次 ,63億3,278萬3,000元。
                                                             估及個案管理機制 ,強化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
            二、  部分負擔費用補助:《 全民健康保險法 》
                                                             之通報; 112年11月28日函修正該方案,增
                 第49條明定「 低收入戶就醫時 ,應自行負
                                                             列少年輔導委員會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為通報
                 擔之費用 ,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單位 ,成果如表10-3。
                 支應 。」 112年補助低收入戶部分負擔之


              表10-3 111~112年急難救助統計

                                                       111年                           112年
                                    年度別
                                            受益人數           救助金額            受益人數          救助金額
             類別
                                            (人 )         ( 新臺幣元 )          (人 )        ( 新臺幣元 )
             直轄市 、縣( 市 )急難救助               2萬9,065      2億159萬8,565元 2萬8,5052億256萬3,402元
                        急難救助                      46               81萬元          57            82萬元
             衛生福利部
                        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6,332      8,675萬2,567元         6,492   9,234萬6,246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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