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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性別暴力防治與保護服務








                  第四節  家庭暴力防治品質與教育                                          其中以「 熟人性侵害 」案件最多( 占
                                                                            76.18%);兩造關係以「 男女朋友 」
                  一、 推動「 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 」:針對
                                                                            最 多( 占15.02%),其次為「 前男
                      家暴被害人評估有高致命風險者 ,由各直

                      轄市 、縣( 市 )政府提列至每月召開的跨                                 女朋友 」( 占12.78% )。
                      網絡平台會議,共同擬定被害人安全計                              (二 )  112年各直轄市、( 縣 )市政府家
                      畫;112年計辦理563場跨網絡平台會議 、                                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性

                      討論1萬3,104件案件,其中防治網絡介                                  侵害被害人保護扶助計 31萬餘人
                      入後危機程度下降共7,183件 ,佔54.8%。                              次 ,扶助金額計1億7,300萬餘元 ,
                                                                            主要補助庇護安置、生活扶助、法
                  二、  辦理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工具精
                                                                            律扶助、心理復健等相關保護扶助
                      進計畫:修正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
                                                                            措施 。
                      表 ,並於112年1月1日正式上線使用,
                                                                  二、  性騷擾服務概況
                      本部同時製作數位教材及手冊,分別於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及本部官網上架 ,另函                              112年各相關機關( 單位 )受理性騷擾申
                      知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家庭暴力防治網絡                               訴調查案件計2,650件 ,案件概況如下:
                      人員完成教育訓練並廣為宣導 。                                (一 )  成立 1,846件、不成立 679件 、撤

                                                                            回125件,由警察機關受理調查最
                                                                            多( 占76.9%),其次為由加害人所
                  第三章  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
                                                                            屬單位受理調查( 占20.0% )。
                      性侵害及性騷擾問題易涉及性別不對等、                             (二 )  性騷擾申訴成立案件中,被害人
                  權力控制等 ,同時社會大眾常對性侵害及性騷                                     91.11%為 女 性 ,加 害 人 88.89%
                  擾被害者存在性別偏見迷思 ,爰積極提供性侵                                     為男性;案件中兩造關係以「 陌生

                  害及性騷擾被害人 、加害人多元且適切之處遇                                     人 」最 多( 占63.58%);發生地點
                  服務,並對大眾進行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                                       以「 虛擬環境―科技設備( 如網際

                  育 ,且強化網絡防治人員專業服務知能與處理                                     網路等 )」最多( 占19.43%),其次
                  技巧 ,確保服務對象之權益 。                                           為「 公共場所 」( 占18.79% ); 行 為

                                                                            樣態則以「 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
                  第一節  性侵害及性騷擾服務概況
                                                                            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 」最多
                  一 、性侵害服務概況
                                                                           ( 占37.20%),其 次 為「 羞 辱 、貶
                     (一 )  112年通 報被 害人 數計 9,413人,                           抑 、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 」( 占
                            81.78%為 女 性 、44.43%為 12歲                        16.03%),再其次為「 展示或傳閱

                            至18歲之人,11.81%為疑似或確                              色情圖片( 檔 )或騷擾文字 」( 占
                            定身心障礙者;嫌疑人88.19%為男                              15.66% )。

                            性,32.66%為12歲至24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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