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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照護         04







                                                                  第一章 健康照護體系
                      74 年配合醫療法公布施行,推動醫療網
                  計畫,將臺灣劃分醫療區域,規劃各區醫療
                  人力與設施,以落實醫療資源均衡分布及提                             第一節 醫療資源

                  升區域醫療水準。迄今醫院病床資源已漸充                                 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依《醫療法 》
                  足,醫療品質亦有提升。於110 年至113 年                         及「醫療網計畫 」,建立區域醫療體系,並透

                  辦理「 建構敏捷韌性醫療照護體系計畫 」,以                          過區域輔導與組織運作,評估地方民眾健康需
                  建構在地化、連續性、整合性之公共衛生與                             求,辦理各項區域醫療資源分配與提升區域醫

                  醫療服務網絡。                                         療水準計畫。111 年實施成果如下:
                                                                  一、醫事機構現況:如表4-1


                    表4-1       111 年醫事機構現況


                                          醫事機構種類                                           家數
                                                 醫院                                         480
                  醫療機構
                                                 診所                                       23,098
                  藥局                                                                       8,665
                                                 一般護理之家                                     525
                                                 精神護理之家                                      46
                  護理機構
                                                 居家護理所                                      752
                                                 產後護理之家                                     270
                                                 捐血中心                                          4
                  捐血機構
                                                 捐血站                                         14
                  病理中心                                                                       11
                                                 助產所                                         24
                                                 醫事檢驗所                                      355
                                                 醫事放射所                                       47
                                                 物理治療所                                      411
                                                 職能治療所                                      133
                                                 心理諮商所                                      202
                  其他醫事機構                         心理治療所                                      114
                                                 語言治療所                                      103
                                                 牙體技術所                                      994
                                                 聽力所                                         30
                                                 居家呼吸照護所                                     15
                                                 驗光所                                       3,144
                                                 營養諮詢機構                                      39
                  資料來源:衛福部統計處 111 年醫事機構服務量統計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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