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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照護 04
第一章 健康照護體系
74 年配合醫療法公布施行,推動醫療網
計畫,將臺灣劃分醫療區域,規劃各區醫療
人力與設施,以落實醫療資源均衡分布及提 第一節 醫療資源
升區域醫療水準。迄今醫院病床資源已漸充 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依《醫療法 》
足,醫療品質亦有提升。於110 年至113 年 及「醫療網計畫 」,建立區域醫療體系,並透
辦理「 建構敏捷韌性醫療照護體系計畫 」,以 過區域輔導與組織運作,評估地方民眾健康需
建構在地化、連續性、整合性之公共衛生與 求,辦理各項區域醫療資源分配與提升區域醫
醫療服務網絡。 療水準計畫。111 年實施成果如下:
一、醫事機構現況:如表4-1
表4-1 111 年醫事機構現況
醫事機構種類 家數
醫院 480
醫療機構
診所 23,098
藥局 8,665
一般護理之家 525
精神護理之家 46
護理機構
居家護理所 752
產後護理之家 270
捐血中心 4
捐血機構
捐血站 14
病理中心 11
助產所 24
醫事檢驗所 355
醫事放射所 47
物理治療所 411
職能治療所 133
心理諮商所 202
其他醫事機構 心理治療所 114
語言治療所 103
牙體技術所 994
聽力所 30
居家呼吸照護所 15
驗光所 3,144
營養諮詢機構 39
資料來源:衛福部統計處 111 年醫事機構服務量統計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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