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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11
第二節 性侵害及性騷擾被害人多元處遇 害防治社工人員於實務現場面臨案件類型
與相關議題複雜多元,為強化服務知能,
一、落實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保護扶助:訂定各
111 年度辦理心智障礙性侵工作坊以及亂
項被害人服務及補助標準,提供被害人
倫家庭工作的系統思維與處遇工作坊,計
緊急救援、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
3 場次、受益人次逾140 人。
緊急安置等保護扶助措施; 111 年提供29
萬餘人次服務,扶助金額1.4 億餘元。
第三節 性侵害加害人處遇
二、強化性侵害被害者創傷復原服務:自106
一、積極協調設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 條
年起設置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以下簡稱
之1 強制治療受處分人執行處所,至111
復原中心 ),針對早年遭受性侵害且無司
年底累計達9 家,收治9 人。
法協助之個案提供創傷復原服務。為加強
布建復原中心資源,爰納入強化社會安全 二、落實性侵害加害人社區處遇,111 年執行
網第二期計畫補助,且擴大服務其他遭受 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計7,980 人;
性創傷之被害人,提供諮商輔導及創傷評 經評估無須處遇27 人,完成處遇1,806
估、辦理專業人員知能訓練及倡議宣導活 人,尚在執行處遇5,278 人,裁定移送強
動等,111 年計補助設置7 處復原中心, 制治療9 人,因故暫停處遇500 人,因故
提供諮詢服務、諮商服務逾4,670 小時, 未執行360 人。無故未執行社區處遇個案
並辦理67 場次大眾宣導。 中,經縣市政府處以行政裁罰795 人次,
聲請移送723 人次。
三、提升性侵害案件採驗工作與鑑驗品質:
111 年提供被害人驗傷採證服務3,560 人,
第四節 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品質與教育
其中送刑事警察局化驗採證盒( 袋 )計
一、辦理重大性侵害事件個案檢討: 111 年召
3,399 件。
開1 次會議共檢討6 件案件,案件類型區
四、推動「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
分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侵害案件、安
業方案」:藉由結合警察、檢察官、社工、
置機構性侵害案件、性侵害加害人登記
醫療等服務團隊,提升訊問品質並減少被
報到再犯案件等3 大類。透過加害人處
害人重複陳述,111 年計2,213 件進入減
遇聯繫會議及社區監督輔導會議等聯繫平
少重複陳述作業服務。
臺,建立社區處遇治療人員的考核機制,
五、辦理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整合型創新方
持續精進治療品質和強化督導機制,另
案:本部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強化性騷擾防
賡續加強落實機構內教育訓練,並強化
治服務系統整合方案,提供被害人法律諮
機構輔導人員的查核機制,以避免不適
詢等支持服務,並辦理逾1 萬3,000 場次
任人員進入機構。
之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另有鑑於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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