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電子報回顧
精彩醫療爭審報導回顧
這是顯示爭審醫療報導問卷滿意度調查的問卷連結。
系列
04
中華民國092年05月
阿茲海默氏症用乙醯膽鹼酶抑制劑治療之爭議
【案情摘要】病患為67歲男性,有定向感及記憶力差等症狀,診斷為Alzheimer’s disease,於89年10月經健保局事前審查後同意以ARICEPT 1#QD 治療,使用六個月後於90年3月重新評估CDR為1級,MMSE為11分,故同意再以ARICEPT繼續治療,嗣90年9月因評估CDR為2級,遂申請醫院以ARICEPT治療效果不佳為由,擬改以另一類藥理作用有差異之EXELON治療。健保局以同類型藥物,非治療所需,不予同意。
...more
健保給付與病人自願付費之倫理與法律問題
【案情摘要】本件申請人(民國四十一年生)因冠狀動脈血管疾病,於九十一年X月X日入住○○醫院診治,於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病患自願付費同意書」後,於X月X日施行冠狀動脈氣球擴張術及置放血管支架並於次日出院,自付醫療費用新台幣五六、七○○元(其中血管支架費用五五、二○○元、非離子顯影劑費用一、五○○元)。嗣申請人向健保局台北分局申訴,經該分局於九十一年九月九日以健保北醫字第XX號函復,略以經該分局審查醫師審查相關病歷資料,認為申請人因冠狀動脈血管疾病併胸痛接受心導管檢查,發現左前降枝及右冠狀動脈皆有狹窄病變,經氣球擴張後左前降枝,仍無法通過導線,因此未進行擴張治療,而右冠狀動脈則以2.5×20毫米氣球擴張後有回縮現象後,改以 3.5×23毫米支架置放,但非以一比一之氣球與血管內徑比之氣球擴張,故不符合本保險給付血管支架之適應症,故該支架費用五五、二○○元,本保險不予給付
...more
從宏觀角度看轉診制度
健康是一種狀態也是一種態度,「個人」是「健康責任鏈」中最重要的一環,所謂「健康責任鏈」(圖一),是將個人視為三級醫療照護之外的第一層照護;平時養成健康習慣,生病從個人照護開始;咳嗽感冒先在家休息,必要才進入初級醫療接受第一線醫師建議診治或轉診至次級或參級醫療體系。康復過程則反向從機構照護而回歸於個人或居家照護。
...more
精彩醫療爭議審議報導回顧
欲利用本書全部或部分內容者,須備註資料來源「醫療爭議審議報導」 醫療爭議審議報導 地址: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瀏覽人數:00000055人
地址: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最佳瀏覽環境:螢幕解析度 800*600